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2-02-203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奉首長核定修正全文7點;同日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收受捐款收支管理要點修正總說明(113.12.17 修正)》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期公開、透明化,合理管理運用民間捐款,業 於 108 年 9 月 24 日訂定「臺北市中正區公所收受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現為加 強管理本所接受捐款收支管理及因應實際業務運作需求,依 110 年 7 月 12 日「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修正本要點條文,以利本所執行相關 作業俾有所據。 本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1.修改第一點:為符合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內容點號改以數字方式書寫。 2.修改第二點:刪減第二款部分項目及修正第三款文字敘述,以符合現行業務內容。 3.修改第三點: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酌修本點條文內容 。 4.修改第四點: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酌修本點條文內容 。 5.新增第五點:配合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第三點新增本點規 定。 6.修改第六點:因新增第五點,本點次變更為第六點,配合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 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第十二點新增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相關規定; 本點後段內部查核作業相關文字,為使條文具體明確,增列為第七點。 7.新增第七點:原為第五點規定後段,因新增第五點,點次變更為第六點,另為使條 文具體明確爰增列本點規定並酌修條文內容。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