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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6-05-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0 年 10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0)北市研圖字第1103022554號函訂定全文6點
  •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資訊推動小組作業要點(110.10.27 訂定)》 一、依據 110 年 10 月 7 日本府資訊局函頒「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資訊組織及人力 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 D 級以下,且編制員額數未達一千 人者,應設立資訊業務專責一級單位、資訊業務專責二級單位或資訊推動任務編 組。故為符合前述規定,並健全本會資訊組織及人力架構、強化各組室之間資訊 業務協調,特設「資訊推動小組」,並訂定「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資 訊推動小組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俾順利推行本會資訊業務。 二、本要點條文共計六點,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點明定推動小組之設置依據及目的。 (二)第二點明定推動小組之任務。 (三)第三點明定推動小組之組成及人員。 (四)第四點明定推動小組運作方式及開會事宜。 (五)第五點明定推動小組兼任人員皆為無給職。 (六)第六點明定推動小組之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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