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捐款管理委員會作業要點訂定總說明 (112.12.11 訂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期妥善管理運用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全國中等 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一一三年全中運)捐款(以下簡稱本捐款),並依臺北市政府 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第七點規定,設立「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全國中等學 校運動會捐款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計八點,其規定重點如下: 一、本要點訂定目的(草案第一點)。 二、明定本會審議之事項。(草案第二點)。 三、明定本會委員指派、聘(派)兼及任期之相關規定。(草案第三點)。 四、明定本會召開方式、主席人選之選定及委員出席與決議人數之標準。(草案第四 點)。 五、明定本會幕僚兼任人員之規定。(草案第五點)。 六、明定授權本會主任委員動支金額之上限。(草案第六點)。 七、明定本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草案第七點)。 八、明定本會相關經費來源。(草案第八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5-09-2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北市教體字第1123108910號函訂定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