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部分篇章修正總說明(111.07.26 修正)》 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以下簡稱施工規範)係九十三年一月五日訂定發布,歷經十三 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四日。鑑於施工規範自一百零四年三月三 十一日辦理較大規模之頒修以來,國內相關施工工法、最新法令、技術規範與檢驗標 準亦有所修正,為使施工規範能符合最新法規及規範、規定等標準,爰辦理篇章內容 編修,俾本府各機關據以辦理公共工程。 本次編修內容計有「第 01556 章交通維持」、「第 01991 章罰則」、「第 02316 章構造物開挖」、「第 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第 02343 章高壓噴射水泥 樁」、「第 02492 章預力地錨」、「第 02722 章級配粒料基層」、「第 02726 章級配粒料底層」、「第 02898 章標線」、「第 02905 章移植」及「第 03377 章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等共十一章。修正內容詳編修對照表。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6-03-2005
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7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工土字第1113021091號函修正第01556章交通維持等11章;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