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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7-09-2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1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奉首長核定修正第4點條文;增訂第8點條文;並於員工內網公告下達並溯及自113年4月1日起生效
  • 《「臺北市我的減碳存摺捐款收支管理運用要點」第四點及第八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113.12.21 修正)》 臺北市我的減碳存摺捐款收支管理運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一一三年六月六日訂 定全文七點,本要點係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第八點規 定訂定之。為簡化專戶捐款之指定用途捐款說明,及明定捐款收支應資訊公開之規定 ,避免民眾產生誤解或衍生疑義,造成後續依法執行之困擾,本要點第四點第一款配 合修正,並新增第八條,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要點第四條第一款「指定用途捐款之指定用途及再指定之使用項目」修正為 「指定用途之捐款」(第四點) (二)增訂第八點捐款收支應資訊公開之規定。(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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