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憲法法庭 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 聲請人因個人資料保護法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 106 年度判字第 54 號判決,所適用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1 項但書第 4 款規定等,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