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院民事廳 98.05.26 廳民二字第0980011919號書函 動產抵押標的車輛因積欠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或罰鍰,雖受行政處分禁止異動,但執行法院仍得依聲請對之實施強制執行程序。惟於具體個案,仍應由法院本其法律上確信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