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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681號令修正公布第161條條文;增訂第161-1、172-1~172-3條條文及第十章之一章名
1.
  • 法務部 98.07.29 法律字第0980020644號函
  • 關於公立學校教師係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所稱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而公立學校教師之教學活動,屬給付行政之一種,亦屬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惟執行職務與「職務予以機會之行為」應加區別,如僅屬「職務予以機會之行為」,即不符合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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