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政部 99.08.12 內授消字第0990823963號函 有關消防安全法令執法疑義 2.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4.04 北市法一字第09530696300號函 一般市民冒用學生身分搭車之情節,屬單純減少票價給付之行為,認定為違反運送契約之行為,課以違約金之契約責任,似較能符合人民之法律情感,並較能為社會大眾所普遍接受,故應無違反比例原則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