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14.04.21 法律字第11403504290號書函 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所定「緩起訴處分確定」,係指當事人已不得聲請再議或交付審判以爭執該緩起訴處分之情形,即緩起訴處分已發生形式上確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