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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財政及主計類
民國 111 年 1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100107761號令修正公布第3、6、6-1、8~10、15、19、29、32、44~48-1、51-1條條文;增訂第9-1、48-2、51-2條條文
1.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0.04 簽見
  • 凡屬促參法第3條公共建設範圍之委託經營,應適用促參法,不得逕依政府採購法甄選廠商或以出租方式辦理,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既已有函釋在案,除有特殊情形外,宜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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