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9.29 北市法二字第09431764100號函 有關因處理或安置舊違建戶而得享有之容積獎勵優惠,均在鼓勵實施者處理拆遷違建戶,以加速都市更新之目的以觀,似可認為如確由實施者處理或安置違章建築戶,似不因嗣後重新公告都市更新地區而剝奪獎勵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