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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警政類
民國 114 年 06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8271號令修正公布第9、64、72、89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4.04.14 法律字第10403501650號書函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鐵路法第65條、行政罰法第5、27條規定參照,行為人購買鐵路車票加價出售行為,因鐵路法係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如仍在裁處期間內,逕依鐵路法規定裁處;又鐵路法修法前違法行為經依修正前鐵路法規定移送檢察署,但因法規修正除罪化,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案件,應適用修正後鐵路法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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