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1.05.07 法律字第10103103480號函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25條規定參照,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得本於權責對於所監督管理非公務機關行使命令、檢查及扣押權,又具體個案是否符合上述規定要件而有採行命令、檢查及扣押必要,應視個案情形判斷
2.
- 法務部 99.08.19 法律決字第0999028404號書函
- 公務機關除有依規定不予公告事項、或有妨害公務執行或第三人重大利益之虞之情事外,應依當事人之請求,就其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至有無前述除外情形,涉及事實認定問題,宜由主管機關本於職權審認
3.
- 法務部 92.05.05 法律字第0920016034號函
- 函詢「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其適用範圍為何
4.
- (廢) 交通部路政司 86.11.03 路臺監字第11008號函
- 債權人持法院所核發之民事民事執行通知,申請提供債務人所有車籍資料者,應依照法院之債權憑證辦理,或經由司法機關發函查證後再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