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1.02.17 法律字第10100518090號書函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等規定參照,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個人資料保護法自以違法行為發生於修正施行後者為限,個人資料外洩違法行為及所生損害結果均須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施行後,始有該法適用
2.
- 法務部 101.02.17 法律字第10100518090號書函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等規定參照,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個人資料保護法自以違法行為發生於修正施行後者為限,個人資料外洩違法行為及所生損害結果均須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施行後,始有該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