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7.11.02 發法字第1070021284號
- 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應先視行為之屬性判斷之
2.
- 法務部 101.11.07 法律字第10103108950號書函
- 法務部就立法委員所詢「個人資料保護法分階段施行原因及企業分兩次配合法令而有無擾民情形乙案」之說明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12年05月31日增訂之第1-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