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95.04.17 法律字第0950010181號書函 勞工退休金條例舊制年資結清領取之結算金處理疑義 2.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9.30 簽見 本案系爭退休年資雖可自受僱之日起算,但其適用勞基法前之工作年資,則應依當時法令、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至於適用勞基法後之工作年資始適用勞基法第55條之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