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07.01.03 法律字第10603516930號函 畜牧業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或第8條規定,究應由何機關裁處及行政執行,應先釐清該法第66條後段應如何解釋及適用,如該規定有意使處分機關與執行機關不同,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係依該條規定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據以執行;如處分機關與執行機關均為同一機關,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成勒令歇業處分,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