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6.07.13 法律字第10603509700號函
- 參照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規定裁處,如該數個應處罰罰鍰中有法定罰鍰額並非定額時,應由該法裁罰機關就具體個案調查認定依據該規定所應處罰鍰額為基礎,再以之與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罰鍰額度為比較,據以適用;又為法定罰鍰最高額比較時,應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處罰規定所定罰鍰最高額作為比較基準,而非以各主管機關為執行法律裁處規定時所訂定裁量基準裁量金額為比較
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7.08.12 環署廢字第0970055117號函
- 未經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並予任意棄置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並得限期改善及按日連續處罰
3.
- 財政部 96.02.05 台財關字第09600052530號函
- 依行政罰之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而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2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均屬「不作為義務」,故應為一行為
4.
- (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1.07.18 環署廢字第0910035912號函
- 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屬法律特別規定,排除行政執行法每次處罰均應以書面踐行告誡程序之規定,與行政程序法規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並未有不符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