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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人事類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27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12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05500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
1.
  • 法務部 104.09.02 法律字第10403507770號函
  • 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者似不限以「機關核定」形式為限,另文書處理手冊規定第76點第1款規定文字屬規範內部一般性規定,與政府資訊公開法規範屬不同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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