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97.09.16 法律決字第0970026074號函 勞工保險對於紓困貸款債務,若符合債務清理條例者,自能依此而為清理債務之動作,但其仍需依法申報此債權,其時效因此而中斷,若資格不符該條例者,其屬司法之行為,應依民事法律為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