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內政部 109.07.22 台內營字第1090810527號函
- 除住宅法另有禁止規定外,地方政府得就有涉及公權力之行使事項訂定具體之法規依據後,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2.
- 內政部 108.07.05 台內營字第1080811108號函
- 經主管機關委託或監督機關指示行政法人興辦社會住宅,得認定係屬住宅法第19條第1項第8款規定認定屬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方式之一
3.
- 法務部 107.07.03 法律字第10703507550號書函
- 公司於帳單內或信封上配合政府機關刊載政令宣導,其內容屬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分享之利益,雖非屬原蒐集客戶資料特定目的內利用,然可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第2款所稱「增進公共利益」,而屬得為特定目的外利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