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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社會類
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808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76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1.
  • 法務部 111.08.22 法律字第11103510780號函
  • 財團法人之「改隸」,依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第2條規定,係指依財團法人法第4條規定變更主管機關。行政機關如因組織裁併或職掌調整而由其他機關承受其業務者,原由該機關設立許可並擔任主管機關之財團法人,亦一併由組織裁併或職掌調整後之業務承受機關承受該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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