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0.09.15. 中選務字第1003150289號
- 主旨:公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種類、選舉區、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地點、競選 經費最高金額、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之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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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0.09.15. 中選務字第1003150287號
- 主旨:公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期間 、地點、應備具書件及申請登記方式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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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類
- 法務部 97.11.12. 法律字第0970037318號
- 政黨分支機構就其從事競選之宣傳品及其張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 1項規定 ,是否應以分支機構為處罰對象,就人民團體法第47條規定政黨僅得設分支機構,該分支機 構無獨立法人格。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未明文規定以政黨分支機構為處罰對象,故基 於處罰法定原則,仍應以政黨而非分支機構為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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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類
- 法務部 96.12.31. 法律字第0960047001號
- 關於政治獻金法第 7條所規定「主要成員」範圍認定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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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96.12.28. 中選一字第0963100348號函
- 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政黨補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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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96.11.08. 中選三字第0963300003號
- 公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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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內政部 96.08.23. 台內民字第0960133778號
- 政治獻金法第 7條第 1項第 8款規定「外國人民」之範圍,不包括具有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 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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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類
- 司法院 96.07.11. 院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13593號
- 關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少年減刑事宜,配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之施行,各監獄 (含明陽中學)應依各法院檢送之名冊,送請檢察官逕依減刑條例規定減其宣告刑,如假釋 期間業已屆滿者,即無須續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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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內政部 96.05.10. 台內民字第0960075452號
- 為避免外國人民或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居民以政治獻金方式,間接影響國內政治人物或團 體危及國家安全,故政治獻金法第 7條第 1項第 8款至第10款規定「主要成員」之範圍,請 參閱內政部於96年 5月 2日邀集相關機關會商獲致之結論 (原內政部 94.07.06.台內民字第0940005627號函第一則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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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類
- 內政部 94.07.06. 台內民字第0940005627號
- 第一則 政治獻金法第 7條第 1項第 8款至第10款「主要成員」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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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92.11.12. 中選一字第0920000825號
- 公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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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89.01.22. (89)中選一字第8900045號
- 公告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具之表件及應繳納之保證金額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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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政類
- 中央選舉委員會 88.11.15. (88)中選三字第8885572號
- 公告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期間、地點 、應備具書件及申請登記方式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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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賦稅類
- 財政部87.3.19.臺財稅字第871934606號函
- 核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在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前補辦申報者 ,可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之四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列報 候選人競選經費列舉扣除額、個人對候選人與依法設立政黨捐贈列舉扣除額;如納稅義務人 已依限辦理結算申報,經選定填明適用標準扣除額或經稽徵機關視為已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 ,其結算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前申請補報者亦同;惟經稽徵機關核定之案件,則不適用 上述申請補報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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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類
- 法務部 85.05.11. (85)法律字第11442號
- 關於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規,而依各該行政法規均應處以罰鍰者,究應併罰或從一重處罰? 有無刑法總則有關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處斷之適用如予併罰,是否有違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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