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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武器彈藥之調配)
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內政/警政
中華民國42年6月15日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95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八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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