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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人事行政/組織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362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六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一條

    行政院為辦理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特設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

  • [修正]
  • 第六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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