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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原子能/業務
中華民國57年5月9日
中華民國60年12月2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三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三十三條(收費標準與施行細則之訂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原子能委員會為實施本法規定之管制,得徵收必要之費用;其收費標準,於施行細則中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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