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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
名 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67年3月18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六次會議主席團第十一次會議修正
國民大會組織法
第十二條
國民大會集會時,除設前條組、室外,得視實際需要,以臨時編組處理有關事務。 前項所需人員,得僱用臨時人員或向其他機關借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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