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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第八條(考績成果之運用)
年終考績、另予考績考列乙上以上者,發給考績獎金;丙上以下者,依人事狀況,予以調職 察看或辦理退伍。 年終考績、另予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年終考績、另予考績考列乙上以上者,發給考績獎金;丙上以下者,依人事狀況,予以調職 察看或辦理退伍。 年終考績、另予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