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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國防/人事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110279938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條文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十九條

    軍官、士官因受訓、請假或其他事故,短期內無法服行現職時,應由適當 人員代理其職務。 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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