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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法規類別
行政/國防/人事
名 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20000393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二十條
軍官、士官之就職、離職或代理,於接任及卸任時,均應辦理職務交接;其規則由國防部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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