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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國防/人事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國防部國人培育字第1110123053號令修正發布第八點、第五十八點、第八十五點
  • 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軍事教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 軍事教育條例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健全軍事教育,培養軍事人才,以奠基國防力量,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 其他法律之規定。

  •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大學法 第一條(大學宗旨)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 學位授予法 第一條(適用範圍)

    學位之授予,依本法之規定。

  • 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學位授予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 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大學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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