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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財政/組織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75921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1201305711號令會銜廢止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結構如下: 一、預期損失。 二、保險人之業務費用。 三、安定基金。 四、特別補償基金之分擔額。 五、費率精算、研究發展、查詢服務、資訊傳輸等健全本保險之費用。 前項各款之比率、金額及內容,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訂定公 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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