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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財政/專賣
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80364549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之一、第十條;刪除第十三條條文
  • 菸酒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檢舉人之保護與獎勵)

    檢舉或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菸酒或菸酒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前項對檢舉人及查緝機關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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