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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教育通用
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02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五十三條,自公布日施行
  • 教師法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特制 定本法。

  • 大學法 第一條(大學宗旨)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 學位授予法 第一條(適用範圍)

    學位之授予,依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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