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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技術職業教育
中華民國88年10月11日教育部臺(88)技(二)字第88122212號修正發布全文十三點
  • 專科學校法 第二十六條(教師另定停聘或不續聘規定)

    專科學校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於學校章則中增列教師權利義務,並得基於專業技術發展需 要,另定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納入聘約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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