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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
第二十六條(教師另定停聘或不續聘規定)
專科學校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於學校章則中增列教師權利義務,並得基於專業技術發展需 要,另定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納入聘約後實施。
專科學校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於學校章則中增列教師權利義務,並得基於專業技術發展需 要,另定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納入聘約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