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中等教育
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69751B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
  •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四十條

    第三十五條至前條所定多元入學招生方式與對象、實施區域、範圍與方法 、辦理時間、各類招生方式名額比率、特色招生之考試與甄選方式、就學 區之劃定原則與程序、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組織分工、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入學方式不受限制之學校、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