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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中等教育
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482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一條,自103年8月1日施行
  •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十條(得辦理建教合作及推廣教育之規定)

    高級中等學校為配合產業發展,提供學生職場實作學習及產學合作,得辦理建教合作;其 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高級中等學校為提供終身學習之需求,得結合公、私立機構及社會團體,以非營利方式辦 理推廣教育;其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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