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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社會教育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71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八條,自113年2月1日施行
  • 特殊教育法 第十四條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入學年齡、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實 施方式及修業年限,應保持彈性;其提早或暫緩入學、縮短或延長修業年 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 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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