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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社會教育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3383A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二十二條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聯合設置或協調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設置安置被害人之中途學校。 中途學校之組織及其教育之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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