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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法
第五條(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經費等相關及應遵行事項標準之訂定)
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經費、館藏發展、館舍設備、營運管理、服務推 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經費、館藏發展、館舍設備、營運管理、服務推 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