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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社會教育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948B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至第六條條文
  • 圖書館法 第五條(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經費等相關及應遵行事項標準之訂定)

    圖書館之設立、組織、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經費、館藏發展、館舍設備、營運管理、服務推 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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