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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經濟/工業
中華民國107年6月1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07046028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條,自發布日施行
  • 電業法 第三十五條(發生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之通報)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發生各類災害、緊急事故或有前條所定情形時,應依中 央主管機關所定應通報事項、時限、方式及程序之標準通報各級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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