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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經濟/標準、度量衡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125350056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二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
  • 度量衡法 第十八條

    法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之種類、範圍、方式、時間、合格印證之式樣與其附加、去除方 法及其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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