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經濟/商品檢驗
中華民國101年1月3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0046080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條文
  • 商品檢驗法 第二十條

    逐批檢驗之報驗程序、證書之核(換)發、內銷檢驗之登記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 關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