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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經濟/商品檢驗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30460603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及第4章章名;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
  • 商品檢驗法 第三十二條

    監視查驗之登記、報驗程序、採行方式、證明之核(換)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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