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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經濟/國營經濟事業
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經濟部經人字第1110068872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十七條條文
  • 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國營事業人員之進用、考核、退休、撫卹、資遣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擬訂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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