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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交通/組織
中華民國91年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0993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八條
  •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 第六條(養護工程處之設置)

    本局為辦理公路養護工程,分為五區或六區,各設養護工程處;其組織通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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