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交通/組織
中華民國93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073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條,自民國93年7月1日施行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十六條

    本局為辦理鐵路沿線倉儲、運送業務及機、客、電、貨內燃車之修理、製造、沿線客運有 關餐廳、餐車之經營、電訊器材之修造、鋼樑之修造加固軌道石碴之生產等事項,得設餐 旅服務總所、貨運服務總所,並得分設各機廠,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