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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交通/公路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003038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
  • 公路法 第八十條

    公路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汽車與電車之登記、檢驗或發照,與駕駛人 、技工或檢驗員之登記、考驗或發照,及依本法規定核准發給之其他證照 ,得收取費用;其收費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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