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交通/郵政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交通部交郵字第11050105901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1100144965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五十七條,並自即日生效
  •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三十一條(相關辦法之訂定)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 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 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